一般我們在夠買房屋之前一般會支付相對應的定金,目的就是為了能夠讓開發商在預定的期限內交房。但是一般我們在逛街的時候對于一件即將上市的東西支付的訂金是不具有相對應的法律效力的。定金和訂金雖然念法相同但是卻在法律效力上有極大的差別。接下來就有的小編為大家來解答一下關于什么條件下可以退回房地產定金及其相關問題。
一、什么條件下可以退回房地產定金?
1、房屋實際情況與描述相差較大
2、房屋有安全隱患
3、中介單方面有違約行為
4、如果沒有簽合同,一般都可以協商退還定金
二、購房定金可以退嗎?
出于購房者自身原因,定金不能退
1、簽了認購書反悔,定金不能退。
購房認購書中有定金條款,購房者交款后反悔,違背了認購協議的根本目的,定金是不能夠退還的。
2、因個人征信貸不了款,購房定金不退
由于個人征信屬于購房者自身原因,因此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最終未能簽訂,則購房者無權要求開發商返還自己所繳納的定金。
《合同法》第115條規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
三、可以退還購房定金的情況:
1、開發商無銷售許可證或者產權證,不具備商品房銷售資格,導致購房合同無法達成。
2、開發商存在欺詐行為,如已將認購房屋轉售他人。
3、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如賣家對房屋信息表述模糊,合同主要條款無法確定,或者賣家對認購書中的條件,如房屋面積、價格等進行修改等。
4、買賣雙方均無過錯,但商品房買賣合同依舊未能訂立。如因第三人的原因或自然災害,致使該商品房項目未能建設或未能按原約定建設等。
四、開發商不退定金怎么辦?
退定金是有一定條件的,即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退,另外,必須是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來簽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須要證明這一點。購房人可以通過合同條件談判時雙方修改的記錄或者雙方談話的錄音來證明。
有些購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屬于違約行為,但也通過增加補充協議的方式達到了退定金的目的。
另外,對于內部認購等無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的項目,因本身不具備銷售條件,因此任何情況下定金都可退,無需做大量的取證工作,直接起訴即可。
當然,實踐中因為前述的合同類文件性質、內容有區別,所以針對每份合同應采取的方式略有不同。建議簽訂合同時要留心,同時如果合同已經簽署,自己又不確定通過哪種方式保護自己的利益更為穩妥,可以請專業的律師予以協助。
以上就是關于什么條件下可以退回房地產定金及其相關問題,定金是一個規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購房者履行合同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若購房者沒有履行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訂金,開發商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