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和繼承稅有啥區別?房屋遺產繼承稅是多少?
2024年07月11日09:32 來源:房天下
一個人去世之后總是多多少少的會留有一部分財產,這也就是我們所說的遺產,如果是家底豐厚的家庭,這部分財產的金額會是很高的,也因此有很多遺產繼承方面的糾紛。那么哪些可以被歸類為遺產,哪些人可以繼承,在繼承的過程中是不是需要繳稅等等問題大家都了解么?又比如遺產稅和繼承稅有啥區別?房屋遺產繼承稅是多少?
遺產稅和繼承稅有啥區別
繼承稅費是指稅務機關征收的,按照《繼承法》的規定,把被繼承人所遺留的財產轉歸繼承人所有時產生的相關稅費。
在“國稅函20041036號”的通知中,國家稅務總局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征收契稅問題做出規定,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時,不征收契稅。對于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的,則屬于贈與行為,應征收契稅。
遺產稅是以被繼承人去世后所遺留的財產為征稅對象,向遺產的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征收的稅。我國尚未開征遺產稅。
房屋遺產繼承稅是多少
1、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遺產價值不滿二十萬元的,那么是不需要交繼承稅的。如果遺產價值高于二十萬元的,那么繼承稅按照下列方式進行計算:應征遺產稅稅額一應征稅遺產凈額X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執行遺囑及管理遺產的直接必要費用按應征稅遺產總額的0.5%計算,但最高不能超過五千元。
(1)被繼承人遺產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所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的,每位繼承人可從應納稅遺產總額中扣除二萬元;對于代位繼承的,可比照第一順序繼承人給予扣除。繼承人中有喪失勞動能力且由被繼承人生前贍(護)養的,可按當時年齡七十五歲的年數,每年加扣五千元;繼承人中有年齡距滿十八歲且由被繼承人生前撫養的,可按其當時年齡距滿十八歲的年數,每年加扣五千元。
(2)被繼承人遺產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報規定的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的,每位繼承人可從應納稅遺產總額中扣除一萬元;繼承人中有喪失勞動能力且由被繼承人生前贍(撫)養的,可按其當時年齡距滿七十五的年數,每年加扣三千元;繼承人中有年齡未滿十八歲、且由被繼承人生前撫養的,可按其當時年齡距滿十八歲的年數,每年加扣三千元。上述繼承人中有放棄繼承權或喪失繼承權的,不得給予扣除。
3、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發生的累計不超過二萬元的贈與財產。被繼承人擁有所有權,并與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價值不超過五十萬元的住房。價值超過五十萬的,只允許扣除五十萬元。
遺產稅和繼承稅有啥區別?房屋遺產繼承稅是多少?對于遺產稅和繼承稅可能很多人傻傻分不清,不知道自己屬于哪一種情況,所以首先要做的應該就是先去了解自己的狀況,即便是要繼承遺產也要按照規定去進行繳稅,而且不同的情況在征收繼承稅的時候稅費差異也是不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