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校舍抗震加固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和提高自然災害防治能力重要指示精神,切實增強我市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下同)校舍抵御地震災害能力,根據《江蘇省地震易發區校舍加固工程實施方案》和《宿遷市房屋設施抗震加固工作方案》(宿減辦發〔2020〕3號)要求,結合我市校舍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切實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和提高自然災害防治能力重要指示精神,以“兩個堅持、三個轉變”為根本遵循,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突出風險防控,分類精準施策,補足校舍抗震能力不足短板,消除地震安全隱患,全面提升我市各級各類學校校舍抗震防災能力,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確保校舍加固工程質量和安全,努力把自然災害風險和損失降至最低,確保校園安全穩定。
2.堅持行業指導、屬地管理。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各級黨委政府分級組織實施,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發揮主體作用,承擔主體責任。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強化監管和統籌協調。
3.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工程實施聯動機制,強化上下協調、部門協作,加強與社會力量、市場機制的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4.堅持聚焦短板、示范帶動。根據校舍類別和行業管理特點,聚焦重點區域和薄弱環節,立足當前、兼顧長遠,系統規劃、分批實施,集中力量優先加固抗震能力不足且處于地震風險較大區域的校舍,以此為示范帶動校舍抗震加固整體工作。
5.堅持因地制宜、科學實施。在工程實施中,要因地制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要科學評估,對于有加固價值的校舍進行合理加固,對實際加固費用過高或不具備加固價值的校舍進行拆除重建。
6.堅持統籌資源、穩步推進。統籌協調各方資源,強化政策支持,優化管理機制,拓展投入渠道,進一步健全完善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
三、工作目標
在地震災害風險調查和重點隱患排查的基礎上,進行科學規
劃,制定校舍抗震加固工作方案,通過加固改造、拆除重建等多種方式,逐步使各級各類學校校舍滿足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和國家綜合防災要求,優先考慮將部分有條件的學校建成應急避難場所,提升學校抗震防災能力,消減災害風險隱患。學校校舍根據所在鄉鎮(街道、社區),按照《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設定的宿遷市抗震設防烈度區域要求,提高一檔進行抗震設防。
四、主要任務
進一步健全完善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對現有各級各類學校校舍進行逐棟排查,根據排查情況進行鑒定,形成鑒定報告,建立校舍安全檔案。校舍安全工程實施過程中已經排查并形成鑒定報告的校舍,可不再重新鑒定。根據鑒定結果,對抗震設防不達標的校舍,通過維修、加固或重建等多種形式,逐步使其滿足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和國家綜合防災要求。
五、實施步驟
1.評估鑒定。各地各市直學校要組織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機構依據相關技術標準對實施范圍內所有學校校舍建筑進行逐棟安全性和抗震鑒定,鑒定機構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鑒定報告。各地各市直學校要于2021年5月底前對我市抗震設防烈度7度、8度區域內的所屬學校校舍完成評估鑒定工作,并歸檔相關臺賬資料。
2.制定方案。各地各市直學校要根據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鑒定機構出具的校舍鑒定報告,分類制定相應的校舍抗震加固方案,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進行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避險遷移,并建立健全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抗震加固方案應符合相關標準和地方法規的相關規定。各地各市直學校要于2021年6月底前分別完成我市抗震設防烈度7度和8度區域學校校舍抗震加固方案的制定,并附相關學校清單及分年度完成校舍抗震加固工作的計劃報市教育局。
3.加固改造。各地各市直學校要嚴格按照校舍抗震加固方案和計劃進行相關學校的抗震加固工作。加固改造工程建設單位應嚴格執行工程建設程序,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辦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工程竣工后,應依法組織竣工驗收。校舍抗震加固情況要逐棟建立相關檔案,加強臺賬資料管理。2021—2023年,我市抗震設防烈度8度區域內所有存在安全隱患的不達標校舍要全部按照相關標準完成抗震加固工作;2024—2035年,全面實施我市所有存在安全隱患的不達標校舍的抗震加固工作,按照相關標準全部完成。
六、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市直學校要高度重視,進一步提高認識,要成立校舍抗震加固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專人牽頭負責,做好校舍抗震加固的決策部署,研究解決工程項目設計實施中的重大問題,協調落實工程所需政策、資金等,統籌推進所屬學校校舍抗震加固工程有序實施。各地要建立協調推進機制,及時研究工程實施中遇到的問題,重大問題提請黨委政府協調解決。
2.加強經費保障。各地各市直學校要多方籌措校舍抗震加固資金,保證工程的順利實施。對于公辦學校,各地要切實履行抗震加固資金投入的主體責任,將加固改造資金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優先安排、及時足額到位。對于民辦學校,各地要督促學校舉辦者切實承擔起實施校舍抗震加固工程的主體責任,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大相關投入;同時,各地要協調財政部門加大對民辦學校校舍抗震加固工程資金的獎補力度。
3.加強督查考核。各地各市直學校要加強對所屬學校校舍抗震加固工作的監督檢查,強化質量和安全監管,建立常態化的工作督查機制。市教育局將配合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門定期對全市校舍抗震加固工作進行現場督查,并形成專項通報。對因推進不力導致校舍抗震加固工作進度滯后的相關縣、區(功能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市直學校進行問責,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