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發布互聯網平臺銷售人臉面具等相關產品提醒告誡函
2024年09月03日10:22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近期,不法人員借助硅膠人臉面具進行違法犯罪的現象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為維護社會秩序,根據《電子商務法》《網絡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定,8月22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聯合江蘇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江蘇省公安廳向各互聯網平臺企業、電子商務平臺內經營者和相關產品購買使用者發布提醒告誡函。
嚴格落實平臺管理責任。各電子商務平臺企業要對平臺內經營者身份、地址、聯系方式等真實信息進行核驗、登記,依法保存商品與服務信息。社交平臺等互聯網平臺企業要加強信息審核力度,強化日常管理,及時發現并清理下架違規發布相關產品的營銷信息,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對可能出現的泄露個人信息、侵害肖像權等違法行為在平臺上進行風險提示。
經營者切實規范經營行為。電子商務平臺內的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或者其鏈接標識;對受托定制人臉面具等相關產品的,應盡必要注意義務,仔細核查相關信息;不得對銷售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等信息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不得發布涉及實施詐騙,制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不得違法收集、使用、處理個人信息。
購買使用者自覺遵守法律規定。相關產品購買使用者未經授權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照片、圖像定制人臉面具等產品。對購買使用人臉面具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打擊查處,并同步啟動“一案雙查”機制,對涉案網絡服務提供者開展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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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薛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