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提升營商環境,宿遷宿豫公積金優化貸款年限變更業務,一是不再限制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年限變更業務次數,取消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已正常還款達2年以上以及剩余還款年限應在2年以上的限制要求。二是借款人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年限延長業務,延長后的借款年限不得超出原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年限。
自業務開辦以來,宿豫公積金共辦理75筆貸款年限變更業務,為繳存職工帶來了實惠,有效減少了借款人利息支出。現場辦理的同時還開通了江蘇政務網上申請,方便職工合理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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