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上午,駱馬湖流域環境資源法庭就公開審理了一起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2020年12月23日下午,被告人李某某伙同被告人朱某、馬某、陳某、鐘某等人至宿城區王官集鎮尹黃村附近的朱海水庫,在明知天鵝是國家重點保護動物的情況下,使用氣槍打傷水庫中一只野生天鵝,其中被告人朱某首先發現朱海水庫有野生天鵝,還拍視頻發給被告人李某某,鼓動其來獵捕,并開挖掘機協助李某某、陳某、鐘某,將受傷的天鵝捕獲。
這只天鵝后因傷口感染而死亡,經鑒定,該只天鵝是大天鵝,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法庭經過審理認為,五名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根據五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以及具有的法定、酌定的量刑情節。被分別判刑。
最終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其他四名被告人判處拘役4個月,緩刑5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據了解,為了更好地保護野生動物,法院聯合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制定了野生動物舉報獎勵機制。幾名被告人在捕獲野生天鵝的過程中,因為被附近村民發現而被舉報。
“根據我們制定的舉報獎勵辦法,該舉報人可以獲得3000元的舉報獎勵,通過我們與舉報人聯系,舉報人愿意把該3000元獎金捐贈給宿遷市動物園用于天鵝的飼養?!?/P>
本次公開開庭審理該案件還邀請了當地群眾及游客等近200余人旁聽。庭審結束后,現場舉行了駱馬湖流域生態司法實踐基地簽約和揭牌儀式,并向宿遷市宿豫運河灣森林動物園,發放舉報人轉贈的獎勵資金和捐贈2只疣鼻天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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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杜亞男/二審:湯娟/終審:馮波
作者:陸鵬宇 ,秦利群